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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文公论用韵


  朱文公答巩仲至曰:“用韵多所未晓,古韵虽有此例,然在今日,却恐不无讹谬之嫌耳。然‘林’与‘兴’叶,亦是秦语,以‘兴’为韵,乃其方言,终非音韵之正。今蜀人语犹如此,盖多用鼻音也。”

  又题黄叔垕楚辞协韵谓:“傅景仁云:‘汉书高惠功臣侯表“符”与“昭”韵,西南夷两粤传“区”与“骄”韵。’盖本大招‘昭’与‘遽’同韵。王岐公集铭诗中用‘遽’字入‘招’韵,正出此耳。盖字之从‘处’声者,噱、臄、醵平读音皆为强,然则大招之‘遽’当自强而为乔,乃得其读也。”

  公又有楚辞辩证上下卷,此论尤多,学者不可不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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