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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王琦事


  三千营总兵都督张軏、杨俊为都指挥王琦奏龙旗宝纛事,予与季聪谋,议既定,二章同上,一章以释上怒,一章以正事体。各科有言:“上所怒罪人,欲营救之,非私而何?事坏则我当有辞,我等不预知也。”

  季聪导之曰:“流俗佛语不有荷担如来乎?从王琦则于法制有违,不从王琦则得罪君父,軏等处此亦难矣。有司以上付之言官,既不敢言;若言官又不言,軏等其何辜?”

  俄而得报,众皆称快,其正事体一章且留中,于是言者有愧色。事具奏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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