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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温三事


  义理所在,虽盗贼凶悖之人,亦有不能违者。刘仁恭为卢龙节度使,其子守文守沧州,朱全忠引兵攻之,城中食尽,使人说以早降。守文应之曰:“仆于幽州,父子也,梁王方以大义服天下,若子叛父而来,将安用之?”全忠愧其辞直,为之缓攻。其后还师,悉焚诸营资粮,在舟中者凿而沉之。守文遗全忠书曰:“城中数万口,不食数月矣,与其焚之为烟,沉之为泥,愿乞其所余以救之。”全忠为之留数园,沧人赖以济。及篡唐之后,苏循及其子楷,自谓有功于梁,当不次擢用。全忠薄其为人,以其为唐鸱枭,卖国求利,勒循致仕,斥楷归田里。宋州节度使进瑞麦,省之不怿,曰:“宋州今年水灾,百姓不足,何用此为?”遣中使诘责之,县令除名。此三事,在他人为不足道,于全忠则为可书矣,所谓憎而知其善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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