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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石铭


  “尔俸尔禄,民膏民脂,下民易虐,上天难欺。”太宗皇帝书此,以赐郡国,立于厅事之南,谓之《戒石铭》。

  按成都人景焕,有《野人闲话》一书,乾德三年所作,其首篇《颁令箴》,载蜀王孟昶为文颁诸邑云:“朕念赤子,旰食宵衣。言之令长,抚养惠绥。政存三异,道在七丝。驱鸡为理,留犊为规。宽猛得所,风俗可移。无令侵削,无使疮痍。下民易虐,上天难欺。赋舆是切,军国是资。朕之赏罚,固不逾时。尔俸尔禄,民膏民脂。为民父母,莫不仁慈。勉尔为戒,体朕深思。”凡二十四句。

  昶区区爱民之心,在五季诸僭伪之君为可称也,但语言皆不工,唯经表出者,词简理尽,遂成王言,盖诗家所谓夺胎换骨法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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