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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经注疏


  自汉以来,儒者相传,但言《五经》。而唐时立之学官,则云《九经》者,《三礼》、《三传》分而习之,故为九也。其刻石国子学,则云《九经》,并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尔雅》。宋时程、朱诸大儒出,始取《礼记》中之《大学》、《中庸》,及进《孟子》以配《论语》,谓之《四书》。本朝因之,而《十三经》之名始立。其先儒释经之书,或曰传,或曰笺,或曰解,或曰学,今通谓之注。《书》则孔安国传,《诗》则毛苌传,郑玄笺,《周礼》、《仪礼》、《礼记》则郑玄注,《公羊》则何休学,《孟子》则赵歧注,皆汉人。《易》则王粥注,魏人。《系辞》,韩康伯注,晋人。《论语》则何晏集解,魏人。左氏则杜预注,《尔雅》则郭璞注,《谷梁》则范甯集解,皆晋人。《孝经》则唐明皇御注。其后儒辨释之书名曰正义,今通谓之疏。

  《旧唐书,儒学传》:“太宗以经籍去圣久远,文字多讹谬,诏前中书侍郎颜师古考定《五经》,颁布于天下。又以儒学多门,章句繁杂,诏国子祭酒孔颖达与诸儒撰定《五经》义疏,凡一百七十卷,名曰《五经正义》,令天下传习。”《高宗纪》:“永徽四年三月壬子朔,颁孔颖达《五经正义》于天下。每年明经,令依此考试。”时但有《易》、《书》、《诗》、《礼记》、《左氏春秋》五经。永徽中,贾公彦始撰《周礼》、《仪礼》义疏。《宋史·李至传》:“判国子监,上言:‘《五经》书既已板行,惟《二传》、《二礼》、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尔雅》七经疏未修,望令直讲崔颐正、孙奭、崔等重加雠校,以备刊刻。’从之。”

  今人但知《五经正义》为孔颖达作,不知非一人之书也,《新唐书》颖达本传云:“初颖达与颜师古、司马才、章王恭、王判受诏撰五经义训百余篇,其中不能无谬冗,博士马嘉运驳正其失,诏更令裁定,未就,永徽二年,诏中书门下与国子三馆博士、宏文馆学士考正之,于是尚书左仆射于志宁、右仆射张行成、侍中高季辅就加增损,书始布下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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