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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员额数


  生员犹曰官员,有定额谓之员。《唐书·儒学传》“国学始置生七十二员,取三品以上子弟若孙为之;大学百四十员,取五品以上;四门学百三十员,取七品以上。郡县三等,上郡学置生六十员,中下以十为差;上县学置生四十员,中下亦以十为差,”此生员之名所始,而明制亦略仿之。

  明初,诸生无不凛食于学。《会典》言:“洪武初,令在京府学六十人,在外府学四十人,州学三十人,县学二十人,日给廪膳,听于民间选补,仍免其差摇二丁。”

  其后以多才之地,许令增广,亦不过三人、五人而已。踵而渐多,于是宣德元年,定为之额如廪生之数。其后又有军民子弟俊秀待补增广之名。久之,乃号日附学,无常额,而学校自此滥矣。异时每学生员不过数十人,故考试易精,程课易密。而洪武二十四年七月庚子,诏岁贡生员不中,其廪食五年者罚为吏,不及五年者遣还读书。次年复不中者,虽未及五年,亦罚为吏。二十七年十月庚辰,诏生员食廪十年,学无成效者,罚为吏。

  成化初,礼部奏准,革去附学生员。己而不果行。而教官、提调官亦各有罚。取之如彼其少,课之如此其严,岂有如后日之滥且情者乎。个人于取进士用三场,动言遵祖制,而于此独不肯申明祖制,举一世而为姑息之政、侥幸之人,是可叹也。

  宣德三年三月戊戌,行在礼部尚书胡氵荧奉旨,令各处巡按御史同布政司、按察司并提调官、教官,将生员公同考试,食廪膳七年以上,学无成效者,发充吏。六年以下,追还所给凛米,黜为民。其时即已病生员之滥,而尚未有提学官之设,是以烦特旨而会多官也。

  正统元年五月壬辰,始设提调学校官,每处添按察司官一员,南北御史各一员。修周洪谟请裁革各处提学官。天顺五年十一月庚申,复设提督学校官。其条例曰:“生员食凛六年以上,不语文理者,悉发充吏。增广生入学六年以上,不诸文理者,罢黜为民当差,”又曰:“生员有阙,即于本处官员军民之家选考端重俊秀子弟补充。”今充吏之法不行,而新进附生乃有六年未满免黜之例,盖由此而推之也。

  李吉甫在中唐之世,疾吏员太广,谓由汉至隋,未有多于今者。天下常以劳苦之人三,奉坐待衣食之人七,而今则遐陬下邑亦有生员百人,即未至扰官害民,而已为游手之徒,足称五蠢之一矣,有国者苟知俊士之效赊,而游手之患切,其有不亟为之所乎。

  其中之劣恶者,一为诸生,即思把持上官,侵噬百姓,聚党成群;投牒呼噪。至崇祯之末,开门迎贼者生员,缚官投伪者生员,凡于魏博之牙军、成都之突将矣。故十六年殿试策问,有曰“秀、孝间污演池”。呜呼,养士而不精,其效乃至于此。

  景泰四年四月己酉,右少监武艮、礼部右侍郎兼左春坊左庶子邹斡等奏:“临清县学生员伍铭等,愿纳米八百石,乞入监读书。今山东等处正缺粮储,宜允其请。”从之。并诏各布政司及直隶府州县学,生员能出米八百石于临清、东昌、徐州三处赈济,愿入监读书者听。此一时之秕政,遵循之二百年。

  五月庚申,令生员纳米入监者,比前例减三百石。

  河南开封府儒学教授黄銮奏:“纳粟拜官,皆衰世之政乃有之,未闻以纳粟为贡士者,臣恐书之史册,将取后世作涌之讥。”部议仓廪稍实,即力停罢。八月癸已,礼部奏:“迩因济宁、徐州饥,权宜拯济,令生员输米五百石,入监读书。虽云权宜,实坏士习,请弛其令,庶生徒以学行相励。”从之。正统以后,京官多为其子陈情乞恩送监读书者,此大学之始坏。

  天顺五年十月,令生员纳马廿匹,补监生。

  《唐书》载:尚书左丞贾至议曰:“夫先王之道消,则小人之道长,小人之道长,则乱臣贼子生焉。臣弑其君,子弑其父,非一朝一夕之故,其所由来者渐矣。渐者何?谓忠信之陵颓,耻尚之失所,未学之驰骋,儒道之不举,四者皆取士之失也。近代趋仕,靡然向风。致使禄山一呼,而四海震荡;思明再乱,而十年不复。向使礼让之教弘,仁义之道著,则忠臣孝子比屋可封,逆节不得而萌,人心不得而摇矣。观三代之选士任贤,皆考实行,故能风化淳一,运祚长远。秦坑儒士,二代而亡。

  汉兴,杂三代之政,弘四科之举,西京始振经术之学,东都终持名节之行。至有近戚窃位,强臣擅权,弱主外立,母后专政,而社稷不陨,终彼四百,岂非兴学行道,扇化于乡里哉。厥后文章道弊,尚于浮侈,取士异术,苟济一时。自魏至隋四百余载,三光分景,九州阻域,窃号僭位,德义不修,是以子孙速颠,享国咸促。国家革魏、晋、梁、隋之弊,承夏、殷、周、汉之业,四唤既宅,九州攸同,覆焘亭育,合德天地。安有舍皇王举士之道,纵乱代取人之术,此公卿大夫之辱也。”是则科举之弊必至于躁竞,而躁竞之归驯至于乱贼。自唐迄今,同斯一辙。有天下者,诚思风俗为人才之本,而以教化为先,庶乎德行修而贤才出矣。

  明初,有以儒士而入科场者,谓之儒士科举。景泰间,陈循奏:“臣原籍吉安府,自生员之外,儒士报科举者往往一县至有二三百人。”

  先生《生负论》略曰:

  国家之所以设生员者何哉?盖以收天下之才俊子弟,养之于库序之中,使之成德达材,明先王之道,通当世之务,出为公卿大夫与?天子分献共治者也,必选夫《五经》兼通者而役充之,又课之以《二十一史》与当世之务而后升之。仍分为秀才、明经二科。而养之于学者,不得过二十人之数,无则阙之,为之师者,州县以礼聘焉,勿令部选。如此而国有实用之人,邑有通经之士,其人材必盛于今日也。又曰:国家之所以取生员,而考之以经义、论策、表判者,欲其明《六经》之旨,通当世之务也。今以书坊所刻之义谓之时文。舍圣人之经典、先儒之注疏与前代之吏不读,而读其所谓时文。时文之出,每科一变,五尺童子能诵数十篇,而小变其文,即可以取功名;而钝者至白首而不得遇。老成之士既以有用之岁月,销磨于场屋之中;而少年捷得之者又易视天下国家之事,以为人生之所以为功名者惟此而已。故败坏天下之人才,而至于士不成士,官不成官,兵不成兵,将不成将。

  夫然役寇贱奸宄得而乘之,敌国外侮得而胜之。苟以时文之功,用之于经史及当世之务,则必有聪明俊杰通达治体之士起于其间矣。故曰:废天下之生凡而用世之材出也。问曰:废天下之生员则何以取士?曰:吾所谓废生员者,非废生员也,废今日之生负也。请用辟举之法,而并存生负之制,天下之人无问其生员与否,皆得举而荐之于朝廷,则我之所收者既已博矣。而其廪之学者为之限额,略防唐人郡县之等:小郡十人,等而上之,大郡四十人而止;小县三人,等而上之,大县二十人而上,约其户口之多寡,人材之高下,而差次之,有阙则补,而罢岁贡举人之二法。其为诸生者,选其通隽,皆得就试子礼部。而成进士者,不过授以簿尉亲民之职,而无使之骤进,以平其贪躁之情。其设之教官,必聘其乡之贤者以为师,而无隶于仕籍。罢提学之官而领其事于郡守。此诸生中,有荐举而入仕者,有考试而成进士者,亦或有不率而至于斥退者,有不幸而死及衰病不能肆业愿给衣中以老者,阙至二三人,然后合其属之童生,取其通经能文者以朴之。

  然则天下之生员少矣,少则人重之,而其人亦知自重。为之师者,不烦于教。而向所谓聚徒合党以横行于国中者,将不禁而自止。若夫温故知新,中年考校,以蕲王于成村,则当参酌乎古今之法,而兹不具论也。或曰:天下之才日生而无穷也,使之皆壅于童生,则奈何?吾固曰:天下之人,无问其生负与否,皆得举而荐之于朝廷,则取士之方不特诸生一途而已,夫取士以佐人主理国家,而仅出于一涂,未有不弊者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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