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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朝


  古人谓所事之国为本朝。魏文钦降吴,表言:“世受魏恩,不能扶翼本朝,抱愧俯仰,靡所自厝。”又如吴亡之后,而蔡洪《与刺史周浚书》言:“吴朝举贤良”是也,《颜氏家训》:“先君、先夫人皆未还建业旧山,旅葬江陵东郭。承圣未,启求扬都,欲营迁厝,蒙诏赐银百两,已于扬州小效卜地烧砖。值本朝沦没,流离至此。”之推仕历齐、周及隋,而犹称梁为“本朝”,盖臣子之辞无可移易,而当时上下亦不以为嫌者矣。

  《旧唐书》,刘昫撰,昫为石晋宰相,而其《职官志》称唐曰“皇朝”、曰“皇家”、曰“国家”,《经籍志》称唐曰“我朝”。

  宋胡三省注《资治通鉴》,书成于元至元时,注中凡称宋皆曰“本朝”、曰“我宋”,其释地理皆用宋州县名。惟一百九十七卷“盖牟城”下注曰“大元辽阳府路”,“辽东城”下注曰“今大元辽阳府”,二百六十八卷“顺州”下曰“大元顺州领怀柔、密云二县”,二百八十六卷“锦州”下曰“陈元靓曰:大元于锦州置临海节度,领永乐、安昌、兴城、神水四县,属大定府路”,二百八十八卷“建州”下曰“陈元靓曰:大元建州,领建平、永霸二县,属大定府路”,以宋无此地,不得已而书之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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