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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不祭子夫不祭妻


  “父不祭子,夫不祭妻。”不但名分有所不当,而以尊临卑,则死者之神亦必不安,故其当祭则有代之者矣。此别是一条,说者乃蒙上“馂余不祭”之文而为之解,殆似山东人作“不彻姜食,不多食”义,即谓“不多食姜”同一谬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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