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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有入乐不入乐之分


  《鼓钟》之诗曰:“以雅以南。”子曰:“雅、颂各得其所。”夫二南也,豳之《七月》也,小雅正十六篇,大雅正十八篇,颂也,诗之入乐者也。邶以下十二国之附于二南之后,而谓之风;《鸱鸮》以下六篇之附于豳,而亦谓之豳;《六月》以下五十八篇之附于小雅,《民劳》以下十三篇之附于大雅,而谓之变雅:《诗》入乐者也。

  《乐记》:“子夏对魏文侯曰:‘云者,郑音好滥淫志,宋音燕女溺志,卫音趋数烦志,齐音敖辟乔志:此四者,皆淫于色而害于德,是以祭祀弗用也。’”朱子曰:“二南正风,房中之乐也,乡乐也。二雅之正雅,朝廷之乐也。商、周之颂,宗庙之乐也。至变雅则衰,周卿士之作,以言时政之得失。而邶、鄘以下,则太师所陈,以观民风者耳,非宗庙、燕享之所用也。”

  但据程大昌之辩,则二南自谓之南,而别立正风之目者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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