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笔记杂录 > 容斋四笔 | 上页 下页
太宗恤民


  曾致尧为两浙转运使,尝上言:“去岁所部秋租,惟湖州一郡督纳及期,而苏、常、润三州,悉有逋负,请各按赏罚。”太宗以江、淮频年水灾,苏、常特甚。致尧所言,刻薄不可行,因诏戒之,使倍加安抚,勿得骚扰。是事必已编入三朝宝训中,此国史本传所载也。


梦远书城(guxuo.com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