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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四


  《汉书》太尉周勃入北军下令一事,先儒议论各不同。程伊川、胡致堂、吴养心作一项说,刘屏山、王伯厚作一项说。今备录以俟君子而请质焉。伊川曰:“周勃入北军,问曰为刘氏左袒,为吕氏右袒。既知为刘氏,又何必问?若不知而问,设或右袒,当如之何?己为将乃问士卒,岂不谬哉!”

  致堂曰:“太尉此问,非也。有如军中皆右袒,或参半焉,则如之何?故先贤谓是时直当慰以大义,率而用之耳。太尉已得北军,士卒固惟旧将之听,非惟不当问,且不必问也。”

  养心曰:“勃令军中左右袒,设使右袒,其可已乎?伊川以为此属尽为身谋,非真为国家也。”

  屏山曰:“周勃入北军,今曰为吕氏右袒,为刘氏左袒。或曰使众皆右袒,勃当如何哉?是未察其情也。方汉氏谋诛吕氏,禄主北军,勃欲入北军不得,乃令纪通持节,矫纳勃北军,复令说禄曰:‘急归将印辞去,不然祸且起。’禄遂印解,以兵授勃。当是时,军众岂不知勃为刘氏而来哉!勃已执兵柄,下令以激怒众心,故云尔,岂有夺吕禄之兵,而复为吕氏哉!高祖曰:‘安刘氏者必勃也。’其有以知之矣。”

  伯厚曰:“为吕氏右袒,为刘氏左袒,按《仪礼乡社疏》云:凡事,无问吉凶,皆袒左。是以士丧礼及大射礼,皆袒左,惟有受刑袒右。故《观礼》乃云右肉袒,注云刑宜施于右也。以此考之,周勃诛吕氏之计已定,为吕氏者有刑,故以右袒全之,非以觇人心之从违也。”

  福谓周勃之问,与王孙贾诛淖齿令市人袒右之令略同,无他义也。独伯厚之言,实为死中求活。

  按《公羊传》,楚庄王伐郑,郑伯肉袒,左执芽旌,右执鸾刀,以逆庄王,庄王退舍七里。何休注云:“芽旌、鸾刀,祭祀宗庙所用也。执宗庙器者,示以宗庙血食自归也。”

  以是观之,肉袒示受刑,自是战国、先秦之常法。汉去古未远,法令固在,伯厚之言,其有所本欤。《礼记》所谓献民俘者,操右袂,亦此意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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