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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四


  刘时用为福言,伊王在国,荒于政,其母舅葛某暨其属数辈,奏王无道。太宗命御史察得其实,召王入朝,训而戒之,且厚遣还国。王廷辞,请罪葛某,上不答。

  及退朝,谓近臣曰:“伊王诚风汉也,劝朝廷罪其母舅。昔汉文帝罪薄昭,虽当,后世犹有贬议,况无罪乎!今王回国,必加罪于彼矣。”

  遂急差人,及王未至,取奏王者数家还朝。王回,索之无得,乃已。盖时用先祖其一也。

  呜呼,全君臣骨肉之道,我太宗真英主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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