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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三


  富韩公之薨也,讣闻,神宗对辅臣甚悼惜之,且曰:“富某平生强项,今死矣,志其墓者亦必一强项之人也,卿等试揣之。”已而自曰:“方今强项者莫如韩维,必维为之矣。”

  时持国方知汝州,而其弟玉汝丞相以同知枢密院预奏事,具闻此语,汗流浃背。于是,亟遣介走报持国于汝州曰:“虽其家以是相嘱,慎勿许之,不然且获罪。”

  先是,书未到,富氏果以墓志事嘱持国,既诺之矣。乃复书曰:“吾平生受富公厚恩,常恨未有以报,今其家见托,义无以辞。且业已许之,不可食言,虽因此获罪所甘心也。”卒为之。

  初,持国年几四十犹未出仕,会富公镇并门,以帅幙辟之,遂起。其相知如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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