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笔记杂录 > 萍洲可谈 | 上页 下页
一一五


  自崇宁復榷茶,法制日严,私贩者因以抵罪,而商贾官券,请纳有限,道路有程,纤悉不如令,则被繋断罪,或没货出告緡,愚者往往不免。

  其儕乃目茶笼为“草大虫”,言其伤人如虎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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