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笔记杂录 > 埋忧集 | 上页 下页
吴烈女


  吴烈女,乌程陆家兜李氏之童养媳也。其夫因家贫糊口于楚。女独与孀姑同居。茹荼苦,事姑如母,乡里称之。有无赖子某,其夫之从祖也。觇其姑出,知女方浴,排闼而入,蹲踞捉其足。女仓猝不知所为,急覆身盆水中发声大号。某遽以手掩其口,一手举白金相示。女陡然张口啮其臂,血流盆中。再欲啮之,而某创甚,已逸去。

  有顷姑来,邻里亦集。女懑甚,心冲冲不能出一语。良久,始泫然述其状,且曰:“我为女子而见辱如此,事虽未成,宁有活理!”遂奋身急趋,自沉于河。有救之者,得免。于是群相劝勉,女婉言谢之,神色较和。姑意羞愤渐平,防闲稍懈。乃甫及二更,女突出赴水死。迨人知,已无及矣。

  呜呼!使烈女不死,亦未可谓之不贞,而竟死,其为名教增重何如?乃其时当道者,皆裦如充耳也。岂有慕于讼简刑清,而以为多事不如省事乎?

  无赖子字宝三,以其躯之雄伟,人呼之曰“大炮”。近以盗魁被获,系于苏州府狱云。

  安吉山中有村农妇某氏,年二十余。初夏携筐入山中采茶。时新嫁甫经弥月,以其所衣红裙,不便曲跪,解裙系树上。忽举头见其邻家子施四携筐亦至,妇含羞回身下跪,不敢反顾。施四突入搴其腕,睨而笑曰:“汝荏弱如此,而遽尝此苦,真令我见犹怜。若能从我,请代任其劳可也。”妇大号,施四即以一手掩其口,系妇于树而淫之。妇撑拒无从,听其恣行轻薄。事讫,施四径解其红裙,怀之而去。妇羞愤不复归家,极力解脱其缚,取带自缢而死。

  迨暮,夫寻至,见妇缢于树上,其红裙已失所在,知其为人所污也。急归,将赴诉于县。中途陡然大风扬沙,黑云乱卷,遂返。甫及门,忽霹雳一声,电光之中,似有鹰爪攫一人,自空际掷于庭前,顶覆红裙,跪于泥中。揭视,则焦头烂额,其顶有细孔,似针剌者,血犹喷涌未已。而腰际有朱书“罪人施四”四字,似篆非篆,乃知致妻之死者,此人也。


梦远书城(guxuo.com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