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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六九


  晋张华,初惠帝时,中人有得鸟毛长三丈,以示华。华见惨然。曰:“此谓海凫毛也,出则天下扰攘矣。”陆机尝饷华鲊,于时宾客满坐,华发器,便曰:“此龙肉也。”众未信之。华曰:“试以苦酒濯之,必有异。”

  既而五色光起。机还问鲊,于时云园中茅积下得一白鱼,质状殊常,以作鲊过美,故以相献。武库封闭甚密,其中忽有雉雒。华曰:“此乃蛇化为雉也。”开视,雉侧果有蛇蜕焉。吴都临平岸崩,出一石鼓,捶之无声,帝以问华。华曰:“可取蜀中桐材,刻为鱼形,扣之则鸣矣。”

  于是如其言,果声闻数里。初吴之未灭也,斗牛之间尝有紫气,道术者皆以吴方强盛,未可图也。惟华以为不然,及吴平之后,紫气愈明。华闻豫章人雷焕,妙达纬象,乃要焕宿。屏人曰:“可共寻天文,知将来吉凶。”因登楼仰观,焕曰:“仆察之久矣,惟斗牛之间,颇有异气。”

  华曰:“此何祥也?”焕曰:“宝剑之精,上彻于天耳。”华曰:“君言得之,吾少时有相者言,吾年出六十,位登三公,当得宝剑佩之。斯言岂效欤?”因问曰:“在何郡?”焕曰:“在豫章丰城。”华曰:“欲屈君为宰,密共寻之,可乎?”

  焕许之。华大喜,即补焕为丰城令。焕到县,掘狱屋基。入地四丈余,得一石函,光气非常,中有双剑。弁刻题,一曰“龙泉”,一曰“太阿”其夕斗牛间,气不复见焉。焕以南昌西山北岩下土,以拭剑,光芒艳发。大盆盛水,置剑其上,视之,曰:“精芒眩目。”

  遣使送一剑并土与华,留一自佩。或谓焕曰:“得两送一,张公岂可欺乎?”焕曰:“张公将受祸,此剑当系徐君墓树耳。灵异之物,终当化去,不永为人服。”

  华得宝剑爱之,常置座侧。华以南昌土不如华阴赤土。报焕书曰:“详观剑文,乃干将也。莫邪何复不至?虽然,天生神物,终当合耳。”

  因以华阴土一斤致焕。焕更以拭剑,倍益精明。华诛,失剑所在。焕卒,子华为州从事。持剑行经延平津,剑忽于腰间跃出,堕水。使人没水取之,不见剑,但见两龙,各长数丈,蟠萦有文章。没者惧而反,须臾光彩照水,波浪惊沸,于是失剑。华叹曰:“先君化去之言,张公终合之论,此其验乎!”华之《博物》多类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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