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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三


  丁谓当国,权势震主,引王沂公为参知政事,谄事谓甚至。既登政府,每因闲暇与谓言,必涕泣作可怜之色,晋公问之数十次矣。

  一日,因问,闵默对曰:“曾有一私家不幸事,耻对人言。曾少孤,惟老姊同居,一外生不肖,为卒,想见受艰辛杖责多矣。老姊在青州乡里,每以为言。”

  言讫又涕下。谓亦恻然,因为沂公言:“何不入文字,乞除军籍?”沂公曰:“曾既污辅臣之列,而外生如此,岂不辱朝廷?自亦惭言于上也。”

  言毕,又涕下。谓再三勉之:“此亦人家常事,不足为愧,惟早言于上,庶脱其为卒之苦尔。”

  自后谓数数勉之留身上前奏知,沂公必涕下曰:“岂不知军卒一日是一日事?但终自羞赧尔。”晋公每催之,且谓沂公曰:“某日可留身奏陈。”沂公犹不欲,谓又自陈之。一日,且责沂公:“门户事乃尔缓?谓当奉候于阁门。”沂公不得已,遂留身。既留身逾时,至将进膳犹不退,尽言谓之盗权奸私,且言:“丁谓阴谋诡谲、多智数,变乱在顷刻。太后陛下若不亟行,不惟臣身齑粉,恐社稷危矣!”

  太后大怒,许之,乃退。晋公候于阁门,见其甚久,即顿足捩耳云:“无及矣!”方悟知其令谓自为己谋,不使之觉,欲适当山陵之事而发故也。沂公既出,遇谓于阁门,含怒不揖而出。

  晋公始悟见卖,含毒而己不觉也。是日,既至都堂,召两府入议,而不召谓。谓知得罪,祈哀于冯拯、钱惟演及曾等,曰:“今日谓家族在诸公矣。”太后欲诛谓,拯申理之。沂公奏请召知制诰,就殿庐草制罢之,不复宣麻。太后从之。责太子少保,分司西京,俄窜崖州。向使谓防闲沂公,则岂有此祸?故知权数在谓之上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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