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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四


  陈莹中迁谪后,为人作石刻,自称“除名勒停送廉州编管陈某撰”。刘季高得罪秦氏,坐赃废。后虽复官,去其左字,季高缄题及作文皆去左字,不以为愧也。

  孙仲益亦坐以赃罪去左字,则但自称“晋陵孙某”而已,至绍兴末复左朝奉郎,乃署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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