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钦天监推算历法之乖错


  康熙八年,钦天监按古法推算是年十二月当置闰,南怀仁言雨水为正月中气,是月二十九日值雨水,即为康熙九年之正月,不当闰,置闰当在明年二月。因命礼部详询,钦天监官多直怀仁言,乃改为九年闰二月。嘉庆十六年,管钦天监事务定亲王绵恩等奏:“嘉庆十八年癸酉时宪书,系闰八月,是年冬至在十月内,为向来所未有,因覆查十九年三月亦无中气可以置闰,应否改为十九年闰二月。”

  上谓置闰应有一定,非可轻改,恐该监推算讹舛,复令详细通查。嗣据奏称:康熙十九年、五十七年俱闰八月,冬至仍在十一月,与郊祀节气均相符合。今嘉庆十八年闰八月,冬至在十月内,则南郊大祀不在仲冬之月,而次年上丁、上戊又均在正月,不在仲春,且惊蛰、春分在正月,亦觉较早,若改为十九年闰二月,则与一切节气俱属相符。复推算至后二百年,其每年节气及置闰之月,皆与时宪书无讹。”上乃从之。

  观此,知从前钦天监推算,亦容有愆差,倘非先皇帝奉若敬授,精益求精,将一节偶误,百岁沿讹,何以顺天行而熙庶绩乎?时光绪二年闰五月,客有询置闰之有无舛错者,因举二事告之,而并录于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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