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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文和办理山左乱事之寛厚


  康熙五十九年,山左盐枭焚劫村落,率党横行,南北道几梗。又青州诸生鞠士林,招集无赖,倡邪教,文武大僚捕获百五十余人。事闻,诏侍郎张廷玉、都统陶赖、学士登德驰往按治。圣祖面谕曰:“奸民聚众妄称名号,谋不轨,讯明应大辟者,即在济南正法,应戍者,即发遣。”

  张文和公细察狱词,廉得其概,昌言曰:“此盗案,非叛案也。贼自称仁义王、义勇王、飞腿将军,观飞腿二字,不过市井绰号耳,无足深究也。”乃手定爰书,作盗案拟结,斩七人,戍三十五人,用肉刑十八人,残废疾病免议七十二人,无干二十五人。初盗魁供党羽二千余人,公念罪在首恶,止就按察司械送之百五十余人讯结,不连染一人,世称其寛厚。按康熙全盛之世,兵力精强,野无伏莽,潢池偶弄,少惩创之足矣。

  近人以此事明因果,一若公之贵极台辅,子孙其逢,即由于是,抑又惑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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