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笔记杂录 > 郎潜纪闻二笔 | 上页 下页
童臬司清理山东积案


  定例:京控案件,由步军统领、都察院、通政司上达者,率奉旨交督抚提案研讯,或令督同臬司。嘉庆二十四、五年,童通副师方以勤慎受天子知遇,上念山东积牍如山,清厘不易,遂以公调任东臬。

  每案輙奉特旨,专交审讯,定议后即单衔奏结。在任一年,二十余年积案千余起,无复留滞,释狱囚无罪者一千三百余人,并审结本任内案一千八百起。天心嘉悦,有“秉公办理,不避嫌怨”之褒。

  然公自此招中外忌嫉,睿庙以庚辰七月宾天,九月即调公湖北,十一月授通政使司副使。明年,被旧属诬讦,吏议降四级调用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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