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薛比部


  薛比部周,至和中,以殿中丞知益州成都县。其妻卧疾,二婢致药以杀之。薛执二婢送官,劾之伏罪。一婢妊娠已数月,薛以牒诉其诈,遂俱就戮。

  既而婢与所妊之子形见其室,诉于薛曰:“儿不当死,何以枉害我?”昼夜聆其语,然家有吉凶,鬼亦以报。薛后监凤翔府太平宫,则鬼不至,他所则来。嘉佑中,薛自尚书外郎出典涪州,行至始平县,鬼曰:“公将死,无用往。”即乞分司归长安,不逾年,遂卒。

  评曰:“父母杀子,于官理置而不论,矧在胞中形气未具者乎?而遽有冤死之诉,岂释氏所谓冤宿世者如是耶?(张靖学士云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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