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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一 考史(6)


  《楚世家》:高阳生称,称生卷章,卷章生重黎,高辛氏之火正,能光融天下,帝喾命曰祝融。《诗正义》曰:“《楚语》称‘颛顼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,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’,则黎为火正,高阳时也。言高辛者,以重黎是颛顼命之,历及高辛,仍为此职,故二文不同也。黎实祝融,重为南正,而《楚世家》同以重黎为祝融,谬也。《世家》又云:‘帝喾诛重黎,而以其弟吴回为重黎后,复居火正,为祝融。’《郑语》以八姓为黎后者,以吴回系黎之后,复居黎职,故本之黎也。《左传》:少皞氏有子曰重,颛顼氏有子曰黎,《史记》以重、黎为一人,又言以吴回为重黎,皆谬。”

  蚡冒卒,弟熊达立,是为楚武王。《左传正义》曰:“杜注:蚡冒,楚武王父。”不从《史记》。刘炫以《世家》规杜云:“蚡冒是兄,不得为父。”

  庄王即位三年,伍举入谏曰:“愿进隐。”愚按:庄王时,有嬖人伍参,其子伍举,在康王时。康王,庄王之孙。《吕氏春秋·审应览》云:“荆庄王立三年,不听而好讔。成公贾入谏曰:‘愿与君王讔。’”《新序》云“士庆”,然则非伍举也。

  《燕世家》:孟轲谓齐王曰:“今伐燕,此文、武之时,不可失也。”朱文公曰:“‘或问:劝齐伐燕有诸?’《史记》盖传闻此说之误。”

  《三代世表》:稷、契皆为帝喾之子,尧亦帝喾之子。《左传正义》曰:“《世族谱》取《史记》之说,又从而讥之。案鲧,则舜之五世从祖父也,而及舜共为尧臣。尧则舜之三从高祖,而妻其女。此《史记》之可疑者。”

  《杞世家》:其殷后,则初封武庚于殷墟,复以叛而诛之,更命微子为殷后。《诗正义》曰:“《书序》、《微子之命》,是宋为殷后,成王始命之。《乐记》武王投殷之后于宋,其实武王之时,始封于宋,未为殷后也。成王命为殷后,当爵为公,地方百里。《史记》以为成王之时,始封微子于宋,与《乐记》又乖。”

  《管蔡世家》:武王同母兄弟十人,蔡叔,周公弟也。《左传正义》曰:“僖二十四年《传》,富辰言文之昭十六国,蔡在鲁上,明以长幼为次。贾逵等皆言蔡叔周公兄,故杜从之。”

  聃季载,杜云:“毛叔聃。”又不数叔振铎者,杜以振铎非周公同母,故不数之。或杜别有所见,不以《管蔡世家》为说。

  《魏世家》三十六年,惠王卒。《左传后序》曰:“《古书纪年篇》:魏惠王三十六年改元,从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称惠成王,卒即惠王也。疑《史记》误分惠成之世以为后王年也。”朱文公曰:“惠、襄、哀之年,见于《竹书》明甚,《史记》盖失其实。邵子《皇极》之书乃从《史记》而不取《竹书》。”

  太史公曰:“天方令秦平海内,其业未成。魏虽得阿衡之佐,曷益乎?”《史通》曰:“论成败者,当以人事为主。必推命而言,则其理悖矣。”

  《赵世家》:赵朔娶晋成公姊为夫人。《左传正义》曰:“案《传》,赵衰适妻,是文公之女。若朔妻成公之姊,则亦文公之女,父之从母不可以为妻。且文公之卒,距此四十六年,庄姬此时尚少,不得为成公姊。贾、服先儒皆以为成公之女,故杜从之。”

  屠岸贾诛赵氏,杀赵朔、赵同、赵括。又云:“公孙杵臼取他儿代武死,程婴匿武于山中,居十五年。”《左传正义》曰:“栾书将下军,则于时朔已死矣,不得与同、括俱死也。晋君明,诸臣强,无容有屠岸贾辄厕其间,如此专恣。”吕成公曰:“《史记》失于传闻之差。是时晋室正盛,而云‘索庄姬子于宫中’,晋宫中自有纪纲,不容如此。赵朔已亡,而云‘与同、括同时死’。以二者考之,见其误。”

  《孔子世家》,王文公曰:“仲尼之才,帝王可也,何特公侯哉?仲尼之道,世天下可也,何特世其家哉?处之《世家》,仲尼之道不从而大;置之《列传》,仲尼之道不从而小,而迁也,自乱其例。”淇水李氏曰:“欲尊大圣人而反小之,其所以称夫子者,识会稽之骨,辨坟羊之怪,道楛矢之异,测桓、釐之灾。斯以为圣而已矣,何其陋也!”《皇王大纪》曰:“迁载孔子言行,不得其真者尤多。”

  《伯夷传》,朱文公曰:“孔子谓求仁得仁,又何怨?《传》但见伯夷满身是怨。”致堂胡氏曰:“叩马之谏,孔氏未尝及也。”程子曰:“《史记》所载谏词,皆非也。武王伐商,即位已十一年矣,安得父死不葬之语?”

  《仲尼弟子传》:子贡一出,存鲁,乱齐,破吴,强晋,而霸越。《通鉴外纪》曰:“战国之时,齐、鲁交兵者数矣,一不被伐,安能存哉?田氏弱齐,一当吴兵,安能乱哉?吴不备越而亡胜齐,安能破哉?四卿擅权,晋以衰弱,修兵休卒,安能强哉?越从吴伐齐,灭吴乃强,此安能伯哉?十年之中,鲁、齐、晋未尝有变,吴、越不为是而存亡,迁之言华而少实哉!”

  有若状似孔子,共立为师。宋景文公曰:“此邹、鲁间野人语耳。观《孟子》书,则始尝谋之,后弗克举,安有撤坐之论乎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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