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翰詹外转


  余阅明洪武四年进士登科录,一甲三人,状元吴伯宗授礼部员外郎,榜眼郭翀、探花吴公达及二甲十七名均授主事,三甲一百名均授县丞,无所为翰林也。皇朝顺治三年,题准于二甲、三甲进士内选取送翰林院读书,满、汉学士教习,俟学业有成,复行考试,优者用编修、检讨,其余除科、道(皆七品)、部属等官。十年,世祖特谕翰林各官,内外扬历,方见真才,钦定少詹事以下二十一员,外转司、道。十八年,著令停止。

  至康熙二十五年,吏部议准翰林院、詹事府,于每年八月内,将庶子、侍读、侍讲以下各官开列具题,候钦定数员外转。庶子以同知用,侍读、侍讲、谕德、洗马以盐运司运副、盐课司提举用,中允、赞善、修撰以通判、布政司经历、理问、都司经历、断事、盐运司运判用,编修、检讨以按察司经历、布政司都事、盐运司经历用。至才力不及、不谨,及所行不端者,照例降级、革职。载康熙二十九年所编《大清会典》。

  按庶子、讲、读,较同知、运副、提举,品级虽均五品,而贵贱相去,不啻天渊。若布、按各司首领官,不过佐贰末职,更非同知、运副、提举等比。乃以为中、赞、修撰、编、检外转之阶,且恐其不谨,定以处分,足见圣祖时吏治之重胜于文学也。

  予历充粤闱乡试提调,副典试者皆编修、检讨,迎帘公宴,亲见布政司首领官叶某加五品衔,顶戴用蓝翎,为之捧茶。惜其未知康熙《会典》中有此一段公案耳。捐例长开,同知而下,朝珠蟒服持手版者,几塞破院司屋子,幸而外转例停,不然翰愧詹诸公能毋惴惴耶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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