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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禄寺厨役


  《汉旧官仪》:“太官、汤官,奴婢各三千人,置酒皆缇褠、蔽膝、绿帻,上食用黄金口器。”奢侈之习,自古已然。明光禄寺职上膳馐及宴享诸务,与阉寺交涉,蠹耗至不可纪极,稍正色其间,辄怨侮丛集,谴祸随之(见欧阳旦文集)。其上供品物,皆榷之长安中贾人,不时予其直,积负万计,贾人多破产者。

  南京光禄寺岁进酒十万瓶,由军民转运,遇有稽延,属吏往往获罪。杨峻在官时,始请改归巡仓者监之。徐文贞(阶)有《清查光禄寺厨役疏》云:“臣等看得该寺厨役,嘉靖九年议准不足四千名方许收补,盖本以四千名为额数。后虽加添一百名,揆之事理,总当不过四千一百名。伏乞敕下该寺堂上官,逐一清查明实,以四千一百名立为总额,而酌量各署事之繁简,分派某署若干以为细额,庶该寺不致动称缺乏,有误供应。”云云。

  观厨役一项,人数之多如此,无怪乎万历以后宫中脂粉钱开销至四十万两,马口柴、红螺炭需用至数千万斤也。我朝光禄寺,一切用度,俱有定制。惟御膳房属之内务府衙门。恭读《会典》内载:“膳房属下庖长四名,副庖长四名,庖人五十名,厨役二十八名。”又内膳房厨役六十七名。通计不过一百五十三名。缅维祖宗昭俭防奢,实足为万世法守矣

  (又按:明太常寺厨役嘉靖间亦多至一千三百六十三名,经徐阶等议准,以一千名作为定额,以三百名供续增差拨及备临时事故,可谓冗滥。又按:沈德符《野获编》载:“嘉靖十年,光禄寺厨役王福力请迁兴献王梓宫葬于北京,上命会议。尚书李时等极论不可,乃寝。”厨役上封事,议大礼,诚亘古仅见事。又按:正统时奈亨以光禄寺厨役得官本寺卿,历户部侍郎,亦奇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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