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笔记杂录 > 蕉轩随录 | 上页 下页
租庸调


  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,有田则有租,有身则有庸,有户则有调。至德宗建中元年杨炎建议作两税法,夏输无过六月,秋输无过十二月,视大历十四年垦田数为定。

  马端临曰:“随田之在民者税之,而不复问其多寡,使于商鞅。随民之有田者税之,而不复视其下中,始于杨炎。三代良法,坏于鞅;唐租庸调良法,坏于炎。”


梦远书城(guxuo.com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