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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甲雷乙


  陕西有二雷姓,皆以进士官吏部,然只同姓而不同宗,人呼谓雷甲、雷乙。乙无正妻,携一妾寓京师,门首衔条曰“吏部雷”。甲有正妻,悍甚,又无子,乃置一妾,分别而居,门首衔条亦曰“吏部雷”。

  甲妻闻其置妾也,密询家人此妾寓于何处,家人但云:“门首有‘吏部雷’字样。”甲妻持棒而往,误入乙寓。见一少妇正在梳妆,发鬓而美,莲足纤纤。大怒,以棒击之。旋将镜台磁皿,全行碎之。正在施威,雷乙入门,曰:“是何泼妇,敢来吾家?”细睨之,曰:“年齿稍长,姿容尚好,予久无正妻,留汝作配可耳。”命其妾出,遂阖门抱之,将与同梦。

  甲妇大窘曰:“吾误矣,甘受罚,勿污我。我乃雷甲之妻,闻其别置一妾,故有此误。”雷乙责之曰:“尔夫年逾四十,尚无子。尔悍名素着,人皆闻之。吾室内有佛,尔宜对佛宣誓,此后听夫置妾,不再过问。倘食言,佛必殛之。”甲妻允之。宣誓毕,乃放之归,自此阃威不作。

  雷甲时宿其妾寓,生二子。人皆曰:“雷甲之子,雷乙之力也。”闻者绝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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