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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烈妇


  江南镇江府西门外大围坊民人赵维兴,妻眭氏,卖鸦片烟为业。其媳王氏年二十,于归甫一两载,氏夫常在外,姑屡诲淫不从。潘道士素与姑往来者,贪氏色,贿其姑。

  甲午八月十九日,姑引道士匿氏床侧,欲俟就枕污之,氏惊觉,拒之益坚,喊哭声闻户外,道士遁去。姑愤极,以锥刺氏下体殆遍,氏闭户更衣裳,上下缝纫,带伤服生鸦片死。次日,其母家鸣于官,道士贿之拦验,冤不得雪,节未能彰,里人为痛惜之。

  桂丹盟时宰丹徒,为请于上曰:“似此操励冰霜,志坚金石,经百折而不辱,拚一死以如归,玉出浊流而不变其洁,芝生溷厕而自喷其香。众口一辞,断难磨灭;寸心千古,应发幽潜。

  倘教东海冤沉,恐阻三年之雨;惟使南山案定,可扶一国之风。”中丞命捕道士鞫之,治于律,妇得旌于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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