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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州录事


  袁州录事参军王某,尝劾一盗,狱具而遇赦,王以盗罪重不可恕,乃先杀之,而宣赦。

  罢归,至新喻邑,邑客冯氏具卮酒,请王明日当往,晚止僧院,乃见盗者,曰:“我罪诚合死,然已赦矣,君何敢逆王命而杀我?我今得请于所司矣。君明日往冯家耶?不往亦可。”言讫乃没。

  院僧但见其与人言而不见其他。明日方饮,暴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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