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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八二


  建炎初,车驾自维扬渡江,金人分兵逼寿春,众劫太守马识远使投拜,马拒之,率兵城守,卒能保全。及敌退,其尝欲降者反不自安,乃谋杀太守以掩前失曰:“守若存,我辈终不得全。”

  幕官王大节曰:“彼有家属,如何?”于是尽杀,推大节权领州事,以太守首先投降及兵退尚不肯用建炎年号具奏朝廷,遂擢大节通判权州事。

  绍兴二年,大节与徐兢明叔俱在孟庾幕中,一日,大节与徐论禅曰:“罪福之事,报应有无?”

  徐云:“未了还须偿宿债。”大节曰:“如何可脱?”

  徐曰:“法心觉了无一物。赵州和尚道‘放得下时都没事’。若放不下,冤债到来,何由亸免?”王面发赤。次日具饭邀徐,密吿寿春之事,曰:“还可脱免否?”

  明叔曰:“如赵州言,放得下始得。”王曰:“如何放得下?”明叔曰:“惟觉能了。”翌旦,徐与同官王昌俱访大节,忽言“病来”,又曰“了不得!了不得!且救我。”遂倒仆。

  二公取艾炙其脐中,方三四壮,矍然而起曰:“知罪过!知罪过!”

  又曰:“且放我宽。”语言纷纭,莫能悉记。二公惊出,但闻哀祈之声,久之竟死。孟与徐皆能道其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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