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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苌


  唐天宝中,李苌为绛州司士,摄司户事。旧传此阙素凶,厅事若有小孔子出者,司户必死,天下共传“司户孔子”。苌自摄职,便处此厅。十余日,儿年十余岁,如厕,有白裙妇人持其头将上墙,人救获免,忽不复见。苌大怒骂,空中以瓦掷中苌手。表弟崔氏,为本州参军,是日至苌所,言:“此野狐耳,曲沃饶鹰犬,当大致之。”

  俄又掷粪于崔杯中。后数日,犬至,苌大猎,获狡狐数头,悬于檐上。夜中,闻檐上呼“李司士”,云:“此是狐婆作祟,何以枉杀我娘儿欲就司士一饮,明日可具觞相待。”苌云:“己正有酒,明早来。”

  及明,酒具而狐至。不见形影,具闻其言,苌因与交杯。至狐,其酒翕然而尽。狐累饮三斗许,苌唯饮二升。忽言云:“今日醉矣,恐失礼仪,司士可罢。狐婆不足忧矣,明当送法禳之。”翌日,苌将入衙,忽闻檐上云:“领取法。”寻有一团纸落。苌便开视,中得一帖。令施灯于席,席后乃书符,符法甚备。苌依行之,其怪遂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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