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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洽


  山人李洽。自都入京。行至灞上,逢吏持帖,云:“追洽。”洽视帖,文字错乱,不可复识。谓吏曰:“帖书乃以狼籍。”吏曰:“此是阎罗王帖。”洽闻之悲泣,请吏暂还,与家人别。吏与偕行过市,见诸肆中馈馔,吏视之久,洽问:“君欲食乎?”曰:“然。”乃将钱一千,随其所欲即买。止得一味。与吏食毕,甚悦。谓洽曰:“今可速写《金光明经》,或当得免。”洽至家写经毕,别家人,与吏去。行数十里,至城,壁宇峻严。因问此为何城,吏云:“安禄山作乱,成司恐贼越逸,故作此城以遏之。”又问城主为谁,曰:“是邬元昌。”

  洽素与城主有故,请为通之。元昌召人,相见悲喜。须臾,有兵马数十万至城而过,元昌留洽坐,出门迎候。久之乃回,洽问此兵云何,曰:“阎罗王往西京大安国寺也。”既至寺,登百尺高座。王将簿阅,云:“此人新造金光明经,遂得延算,故未合死。”元昌叹羡良久,令人送回,因此得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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