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笔记杂录 > 归田录 | 上页 下页
九五


  唐人奏事,非表非状者谓之牓子,亦谓之录子,今谓之札子。凡群臣百司上殿奏事,两制以上非时有所奏陈,皆用札子,中书、枢密院事有不降宣敕者,亦用札子,与两府自相往来亦然。

  若百司申中书,皆用状,惟学士院用咨报,其实如札子,亦不书名,但当直学士一人押字而已,谓之咨报,(今俗谓草书名为押字也)此唐学士旧规也。唐世学士院故事,近时隳废殆尽,惟此一事在尔。


梦远书城(guxuo.com)
上一页 回目录 回首页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