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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江神祠


  昶自御史谪官福之古田,寻以霈恩改知罗江县。公署后有土地祠,前令所立,颇着灵异,令有事必祷焉,祭享无虚月,自昶莅任不复然。一日,私廨失所畜鸡,寻之乃在神前,舒翼伏地如被钉者。以问舆皂辈,皆言神以久不祭,故见谴耳。

  昶怒,至神祠斥数其神,因举意欲毁之。是夜梦中见神来,谢罪恳曰:“予血食于此者累年,不敢为过。昨日鸡被钉,乃鬼卒辈苦饥,故为之,非予敢然也。公幸怜之勿毁。”

  昶不许,明旦遂撤去之。其前令者既秩满,即留家于县署后,夜梦神来诉乞立庙,诘之曰:“何不更诉新令?”神蹙额曰:“须公自为之耳,彼盛公威严,不敢乾也。”令乃即所民居旁建祠祀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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