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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三(3)


  余读《书》至《汤誓》、《汤诰》及《泰誓》、《牧誓》,观汤武伐桀纣之际,谕众诲师无不以天为言。如曰“夏氏有罪,予畏上帝”,“尔尚辅予一人,致天之罚”,“天道福善祸淫,降灾于夏”。“肆台小子,将天命明威,不敢赦”,“上天孚佑下民,罪人黜伏”,“俾予一人,辑宁尔邦家”。“今商王受弗敬上天,降灾下民”,“皇天震怒,命我文考肃将天威”,“商罪贯盈,天命诛之。予弗顺天,厥罪惟钧”,“惟天惠民,惟辟奉天”,“天其以予民”,“戎商必克”,今“商王受自绝于天,结怨于民”,“尔其孜孜,奉予一人,恭行天罚”,“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”。大抵以桀纣为恶逆天,天绝之。我则诛恶救民,为顺天,且若阴受上天之命而行者。嗟乎!圣人之心则天心也,天之心则圣人心也。天之所绝,圣人则绝之;天之所与,圣人则与之,初无一毫异,有以见圣人以天自处也。非徒以天自处,其理诚一也。故当是时为圣人者,权其轻重,计其公私,而不暇顾其君臣之分。彼桀纣所行诚顺天邪?吾则事之。诚逆天邪?吾则去之。其事其去皆与天合。既去彼而求其为天下主者,舍己其谁哉!故践位而代之不辞,而天下翕然亦无异议。要之所行者天也,又岂有歉然于心邪?其曰“惟有惭德,予恐来世以为口实”者,惧后之人臣不知天理、妄干天位者援以为例耳。亦惧浅学之士求其名而遗其实者耳。岂真有“惭德”邪?然则后之君子犹以臣伐君为疑者,陋矣。彼汤武之心,求知于天而不求知于人者可见矣。或者曰,然则莽、操之取汉,司马氏之取魏,若以天为言亦可乎?曰,不然。彼汉魏之政如桀纣乎?莽、操、司马氏之法如汤武乎?有汤武之圣遇桀纣之恶,然后可以言受天命,否则徒为篡逆而已。

  吾道盛衰自有时,吾尝考之,如循环相乘除也。周衰,诸侯不礼士。至战国,则魏文侯、燕昭王辈拥彗筑台,师事焉。继以始皇坑儒之祸。汉末,藩侯不礼士,而光武则安车蒲轮征聘焉。继有桓、灵党锢之事。唐朝士大夫往往为将相,有势位,后有白马之灾。宋兴,内外上下皆儒者显荣,至宣、政极矣,至于金国,士气遂不振。而今日困顿摧颓亦何足怪?但我辈适当此运者为不幸耳。虽然,穷达一也,又何叹也。

  贤人君子得志可以养天下,如不得志,天下当共养之。

  分人以财有时而尽,分人以善百世不磨。

  凡将迎交接之际,礼貌、语言过则为谄、为曲;不及,则为亢、为疏,所以贵乎得中也。如或失中,与其谄也宁亢,与其曲也宁疏。

  张平章万公。父弥学座右铭有云:“欲求子孙,先当积孝。欲求聪明,先当积学。”此至言也。

  为善而遇灾屯困窘者,命也,非分也。为恶而遇灾屯困窘者,分也,非命也。为善而得富贵亨达者,分也,非命也。为恶而得富贵亨达者,命也,非分也。命、分之理惟识者为能辨之。

  夫欲心不死,道心不生。若欲安时任命,著书立言,发前人所未见,成后世之大名,惟忘富贵利达外物可也。

  宁使敬而疏,毋使狎而亲。人敬而疏不失为端士,人狎而亲恐流而为小人。独不见冰雪与脂韦乎?其所喻何如?

  厚于道味者必薄于世味,厚于世味者必薄于道味。士君子苟不为世味所诱,何名之不成,何节之不立哉?士大夫多为富贵坏了名节。吾尝为柳子厚、元微之之徒惜也。拼却死亡、贫贱,便做出好公事来,不然,终不能有所立。

  富贵、爵禄世人所共嗜,故忘身屈节而徇之。惟君子视之为外物,得失付之自然。笱与世人同,安得为君子?

  求合于圣贤,必不合于世俗。必欲与世俗合,则于圣贤之道远矣。同于古必不同于今。苟欲富贵与道义兼,宁有是理?是则忖己之所趋向嗜好,又何愠乎贫贱哉?以此自思便安。

  士君子得志可以济天下,不得志不能活一身。故子思居卫,縕袍无里,荣公七十,带素无依。近世陈无己妻子常寄妇翁家,诚不肯非义而取也。

  马援书诫兄子,使之效龙伯高,无效杜季良,所为则善矣。虽然,杜季良仇人讼书引援诫为证,竟免官,而梁松、窦固因之被难,梁松由是恨援,死后构陷,至妻子不敢归葬。若是,则初时戒子侄好议论人长短,而不知先以此陷于祸也,悲夫。

  保养乎身,勿以寿夭委之天;勤俭乎家,勿以有无付之命;强勉乎政,勿以否泰归之时;忠爱乎君,勿以昏明托诸上,此所谓先尽人事后言天道,先尽其在己者,在人者初不计也。定心之法莫善于此。

  凡事宁失之缓勿失之急,宁失之不及无失之过。急者古人以为病。前辈有云,优柔和缓,又云,天下事孰不因忙后错了?曷尝令君缓不及事?宜深思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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