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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伟


  刘知府伟,朝邑人。初以乡举令文水,擢御史,所至皆不严而治,以厚德称。父丧,庐墓三年,人称其孝。生好神仙,比疾病,命其子曰:“即死,毋埋葬我。”

  及死,其乡人有自远方还者,多从道中见之。寄问及其家,其子因不敢葬。今都御史韩公邦奇,刘氏甥也,独不信,屡促其子襄大事,子亦未忍违父命。久之,韩公为山西佥事,方视事,忽阍人持伟名纸入报,韩惊起,宪使张公琏问之。韩公备言舅氏死已久,人传仙去。某未之信,今通名纸者,即其人也。宪使问状,阍人言此人戴古毡笠,青绢袍,一童子扶之,肩布囊,立门外,遂命延入,从中道缓步而前。

  韩公遥识之,遽起迎候,于是同僚悉下阶揖入。起居无异平生,但简言,问之则对。坐定手接茶而不饮,坐中亦莫敢先发言。韩公起邀就旁室中相劳苦,答曰:“久别特远来视汝。”语及家事,颇作悲泣之状。韩留款,不可,即起别去。谓韩曰:“汝弟邦靖,可速令归矣。”出门复携童子步行去,僚友相视骇愕,令人踪迹之,至一远寺中止。明日韩公访之,寺僧曰:“昨暮有刘知府寄居方丈中,早言进谒韩公去矣。”

  求之竟不见,邦靖不久养病归卒。刘氏闻之,发棺视,惟一履在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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