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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三


  殿司军籍阙,招三千人,诸军掠人于市,行都骚然。有军人秦忠、杨忠,擅入胡珍家,毁击器具,送棘寺。上欲以军人秦忠、杨忠与百姓陆庆童,皆从军法。史浩曰:“百姓自有常法,岂可一旦律之军法?”

  孝皇大怒,浩奏:“陛下惟恐诸军有怨言,故必欲两平其罪,以安其心。不思百姓不得其平,其出怨言,亦可畏也。陈胜、吴广等死国可乎?”

  上变色震怒,曰:“如此,则以朕比秦二世也。”

  上拂袖,径降旨密院施行。浩以自念,备位宰相,言不见听,使民无罪以死法,即奉祠,相不及数月而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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