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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刚经二验


  湖州安吉县沈二公者,金寇未至,梦一僧告之曰:“汝前身所杀,冤报至矣。汝家皆可远避,汝独守舍,见有一人长大,以刀破门而入者,汝无惧,即语之曰:‘汝是燕山府李立否?’但延颈受刃。俟其不杀,则前冤解矣。”

  不数日,金人奄至,其家先与邻人窜伏远山,二公者虽欲往不可得也。因坐其家,视贼之过。明日,果有一少年破门而入,见公怒目以视。沈安坐不动,仲视之曰:“汝非燕山府李立耶?”其人收刃视之,曰:“我未杀汝,汝安知我姓名、乡里如是之详也?”沈告以梦。李方叹息未已,顾案间有佛经一帙,问沈曰:“此何经也?”沈曰:“是我日诵《金刚经》也。”李曰:“汝诵此经何时也?”曰:“二十年矣。”

  李即解衣,取一竹笥,中出细书《金刚经》一卷,指之曰:“我亦诵此经五年矣。然我以前冤报汝,汝后复杀我,冤报转深,何时相解?今我不杀汝,与结为义兄弟。汝但安坐无怖,我留为汝护。”

  至三日,贼尽过,取资粮金帛与之而去。又方腊据有钱塘时,群贼散捕官吏,惨酷害之。有任都税院者,其家居祥符寺之北,远府十里,每晓起赴衙集,即道中暗诵《金刚经》,率得五卷,二十年不废。贼七佛子者执之,令众贼射于郡圃。任知不免,但默诵经不辍。而前后发矢数百,无一中其体者。贼惊问之,疑有他术。语以诵经之力,贼皆合爪叹息。释之,且戒余贼勿得复犯其居也。至今犹在,年八十余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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