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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一四


  《论语》:“子张问崇德辨惑。子曰:‘主忠信,徙义,崇德也。爱之欲其生,恶之欲其死。既欲其生,又欲其死,是惑也。诚不以富,亦祗以异。’”古注曰:“此《诗·小雅》也。祗,适也。言此行诚不足以致富,适足以为异耳。取此诗之异义以非之。”《正义》曰:“取此诗之异义,以非人之惑也。”

  范氏谓:“人之成德不足以富,亦祗以行异于野人而已。”侯氏谓:“若其诚不富,祗以取异耳。”伊川谓:“此错简,当在第十六篇‘齐景公有马千驷’之上,因此下文亦有‘齐景公’字而误也。”杨文靖、尹和靖、朱文公皆从之。

  南轩谓:“言其诚实之不富,祗以自取异云耳。”与时按,“我行其野”之诗,“诚”作“成”,取义与此不类,不当迁就以求合。此《孟子》所谓“说诗者不以文害辞,不以辞害志”者也。尝闻平安赵先生云:“此特因子张之问而答之。学者之学圣人,盖不止此。富者,道盛德至善之谓。常人不能主忠信,不能徙义,爱之者未免欲其生,恶之者未免欲其死。若能反之,诚未可谓之至善,但亦足以异于常人而已。”此说最明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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