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笔记杂录 > 北东园笔录三编 | 上页 下页
鬼讹诈


  杭州孙某,伉俪甚笃,妻病不起,抑郁无聊。道光二十四年夏,赴友人家小酌,散已夜半,手执火枝,独行归去。中途忽发一噤,贸贸然,归抵家后,家人见其神色改常,问之不语,所执火枝尚余寸许。

  时著单衫二件,其手渐缩,似欲藏火枝于袖内者。忽而口作女音云:“我母女二人同行,见汝从对面至,携女急避,汝不但不让,且举足将我女践毙,特跟汝归家索命。”家人知其中邪,以正言责之,曰:“阴阳阻隔,汝能见人,人不能见汝,无心之过,岂能偿命。”鬼复大闹云:“我只知一命还一命,不知其他。”

  孙某即时栽倒,口沫流出,不省人事。正惶遽间,而孙某亡妻之魂附于孙某之体,当即立起云:“我适闻此事,特来解纷。”随向女鬼云:“阴阳一理,不知者不罪,汝女不过受伤,亦并不死,依我劝解,酒食银钱唯尔所欲。否则,我先往城隍处喊告,治尔讹诈之罪。”因令家人即用黄纸写明原委,至城隍庙中焚化。

  女鬼顿然气沮,哀求息事,乃命焚纸锭数千,并备羹饭送出大门,而孙某醒矣。问之,茫然无知,大病一月而愈。此事孙某每逢人历历言之,闻之使人伉俪之情油然而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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