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笔记杂录 > 北东园笔录三编 | 上页 下页
不孝罪不在大


  嘉庆某年,泉州乡间土人某,少失恃,父素严督不贷,令就蒙馆近地,以获教学之益。娶室后,某偶回家,父辄促就馆,某以父命不敢违,然心窃窃疑之。一夜潜归,漏三下矣,值其父忽患呕痧病,披短衣起,急扣妇房门,思索汤药。某错愕,微窥之,见其妇披亵衣启视,父手指口画,无所言。某怒,以烟筒向父头上作捶击势,盖以翁戏妇也。及父病旋止,自忖涉瓜李嫌,不敢言。某觉其误,亦不敢言,无有知者。

  有锦宅黄生,某同研友也,一日暴卒,其魂已到阴府,适阎王升殿,传进跪伏。俄闻一吏呈册云:“此生未有恶迹,数亦未尽。”王命遗归,方转身走,见某正受炮烙刑,黄生讶其死,问故?某泣言:“夜间击父罪,故先被拘魂谴责,不久当入鬼录矣。”黄生惊寤,急造其馆,缕述奇梦。某惶恐失措,随以误告,且言由此两手无故自痛状,逾月竟卒。

  嗟夫!父,天也,获罪于天,岂有生理。一过误间,而冥中伺察立至,可见为子者罪不在大,宜加警省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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