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远书城 > 弟子规 > 《弟子规》译注 >



  事虽小、勿擅为、苟擅为、子道亏。

  物虽小、勿私藏、苟私藏、亲心伤。

  [注释]

  为:做。

   苟:假如。

   亏:欠缺,短少。

   亲:父母。

   [译文]

  纵然是小事,也不要擅自作主,而不向父母禀告。如果任性而为,一旦出错,就有损为人子女的本分,让父母担心,这就是不孝的行为了。公物虽小,也不可以私自据为己有。如果私藏,品德就有了污点,父母知道了一定很伤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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